各区卫生健康委、总工会,上海市医务工会,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推动上海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工作部署,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上海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建设健康中国。
二、竞赛目的
广泛深入开展符合新时代特点的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激励卫生健康系统广大职工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推动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医务工会、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
四、组织机构
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全部赛程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竞赛组、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竞赛设妇幼健康竞赛组、中医药竞赛组、疾病预防控制竞赛组,分别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中医药传承发展处和中医药服务监管处、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相关领域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专家委员会分别由妇幼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相关领域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由各竞赛组分别牵头成立。
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监督工作。
五、竞赛项目
竞赛设6个竞赛项目,分妇幼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3个组别。其中,妇幼健康组设“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4个项目;中医药组设“中药调剂”1个项目;疾病预防控制组设“现场流行病学调查”1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等。
竞赛同时作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上海地区初赛。
六、参赛条件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妇幼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具体条件由各竞赛组确定)。
七、进度安排
(一)筹备部署阶段(2023年8-9月)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工作要求,各竞赛组分别制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部署动员,做好组织发动。
(二)组织竞赛阶段(2023年9-11月)
各竞赛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组开展技能竞赛,并做好赛事宣传总结表彰。
(三)组建代表队和集训(2023年11-12月)
各竞赛组结合竞赛情况,组建代表队,拟定集训方案并严格执行,做好全国决赛赛前准备。
(四)参加全国决赛(2024年1月-3月)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具体时间安排,组队参加全国技能竞赛决赛。
八、组织方式
各竞赛组可根据实际分别组织开展区级竞赛和市级竞赛。
区级竞赛由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各区总工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参加市级竞赛选手。各区参照市级竞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区实际设置区级竞赛阶段奖项。
市级竞赛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总工会组织,各竞赛组会同市医务工会具体实施。
九、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参照全国决赛奖项设置,根据市级竞赛成绩,设个人奖和团体奖,由市医务工会进行奖励。
2.各竞赛项目市级竞赛个人第一名的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由市医务工会向市总工会优先推荐“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3.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4.对为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特别贡献奖。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对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竞赛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精心设计比赛环节,突出对从业人员工作理论和技能的考核,以赛促培、以赛促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三)加强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竞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主题和亮点,持续扩大竞赛的影响。
十一、联系方式
(一)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人:程铎
电话:23117884
(二)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传承发展处
联系人:周瑶
电话:23117933
(三)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
联系人:王文辉
电话:23117929
(四)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
联系人:郭楚英
电话:23117817
(五)市医务工会
联系人:马建发
电话:23117692
附件: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