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浦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量:31

各成员单位:

现将《黄浦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黄浦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实施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黄浦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点,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促进黄浦区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和国家长久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黄浦区将全面开展高质量幼儿园建设,特制定《黄浦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结合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的要求,将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办园管理规范有序、教师队伍素质优良、保育保教质量较高、场地设备投入有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高质量幼儿园,回应新时代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新任务,完善学前教育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机制,注入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内涵质量的新要求,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高质量幼儿园。

二、目标任务

未来三年,黄浦区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与要求,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规范有序、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幼儿发展优先、坚持激发园所动力、坚持区域整体提升、坚持“科学化、高品质”,全面提升黄浦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加快实现“幼有善育”。

黄浦区将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全面建成高质量幼儿园。即办园理念上: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幼儿发展优先,注重幼儿全面发展、尊重个体差异、关注过程与体验;资源布局上:综合考虑区域人口结构特点、发展趋势等因素,确保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合理可持续,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公办幼儿园全部建成高质量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全部达到普通幼儿园办园标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5%,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达到4.5;环境设施上:全面优化和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园所环境安全规范,充分满足幼儿的生活和学习需求;内涵质量上:形成科学的儿童观、保教观、质量观,课程与活动设计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深化教养医结合,形成家、园、社协同育人合力,构建保教质量园本优化机制及区域保教质量监测机制;保教队伍上:园所管理与服务水平现代化,保教人员师德为先,专业素养高,结构合理,职称与学历水平不断提高,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0%,每所公办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高级教师。

三、主要举措

未来三年,黄浦区将开展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行动,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发展过程更加可观测可持续,发展结果质量可感、可触、可见、人民更满意,全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在现有基础上全面提升。

1.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布局均衡合理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和园舍规划建设。紧密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幼儿园建设,明确分层、分类、分批的建设指标,在3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公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落实“五同步”的建设要求。制定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征询意见的实施办法,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立项等环节征询教育局意见。紧抓旧区改造契机,推进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积极挖潜推进幼儿园扩部、易地扩建,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持续扩大普惠性托育托额。以“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新起点,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合理预测适龄入园幼儿人数,优化托幼园所招生方案,统筹协调托幼供给总量、托幼需求结构,提升托幼服务质量。根据园所意愿、已有条件、人口因素等综合考量,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比例,开设托班的园所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0%。依托区托幼联席会议等机制,大力推进各个街道建设社区“宝宝屋”,提供就近、便捷的临时托、计时托等社区托育服务,努力提高普惠性托额供给。

提升办园条件和装备配置。全面优化和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通过园舍维修更新工程、幼儿园空间环境创意设计项目,优化空间布局,合理配备功能性活动室,提升园舍条件。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幼儿生均建筑面积、玩教具及图书配备达到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规划建设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要求,保障用地供给,在建设用地标准、建筑设计特色等方面高质量引领。

2.促进内涵发展,整体提高保教质量

深化幼儿发展优先行动研究。推进学前教育“三大指南”试点,深入落实幼儿发展优先的科学保教理念,开展园所有特色的幼儿发展优先行动,重点开展四项行动研究:户外活动两小时的实践研究,推进适宜幼儿主动学习、满足不同幼儿兴趣与需要的空间与材料的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深化幼小衔接实践研究,持续提升办园内涵质量。

加强学前教育主题式集团辐射引领。切实发挥集团引领辐射作用,根据区域集团化内涵发展指标,四个学前教育集团从制度、课程、队伍、文化、特色等方面全方位开展研究与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例会、课程统筹、联合教研、教师流动、内部考核等制度体系,使集团化办学实践走向纵深、统整全面、发挥实效。在持续深化、经验成果共享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形成典型可推广、可复制的黄浦经验。

有组织推进保教质量园本优化。依托上海市学前教育研究所实践引领,推进园所对保教质量的自我评价和园本改进,激活园所自主发展动力。借助区域学前教育集团优势,形成集团内部质量改进共推机制,充分依托信息技术,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园本优化“3模块10场景”,推进“场景选择”+“模块组合”试验,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实现“强规范”+“高品质”发展。重点推进幼儿身心发展生态环境的优化、幼儿园保教过程的科学化、幼儿园管理服务的精准化,增强幼儿园办园质量领导力建设,提升园长及保教人员的数据归集能力、动态分析能力、调适改进能力。合理整合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督导、课程与教学调研、民办幼儿园换证评估等第三方评价手段,通过“园所自评申报+多元主体联合保教质量监测”等方式探索黄浦区高质量幼儿园认定办法。

深化教养医结合研究实践。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黄浦区“一二三四五”的教养医结合工作机制:一份合作备忘录、两支“教养医结合”队伍、三级组织架构、四大工作阵地、五个一工作机制。夯实传染病预防和食品安全工作,推进“全天候营养膳食”研究,推广黄浦区“宝宝营养水”特色品牌。加强早期融合教育,以新一轮《黄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为引领,为区域内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儿家庭提供适切指导和高质量服务。优化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网络,常态化开展黄浦区科学育儿指导“六进”计划,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覆盖率100%。扩大开门办园空间,支持园所充分运用社区优势资源丰富幼儿一日生活,健全协同共育机制。

持续探索学前教育数字化赋能。以“数字化转型”助推“幼有善育”,规划建设“学前教育综合管理平台”,优化招生入园、幼儿健康监测、保教队伍管理、保教质量监测、协同共育等功能,以数据治理思路助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升级幼儿健康监测与分析平台,重点围绕“幼儿健康常态监测”开展应用场景试点的探索与实践。探索配备智能化设备,开展远程无感健康筛查及保教活动全过程、无感式和伴随性的数据采集,精准积累数据,开展基于监测的保教质量改进行动,探索构建安全、无感、高效的智慧幼儿园。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教人员素养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坚持把师德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第一标准,大力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日常师德师风教育与监管,不断提高保教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积极挖掘园所、园长及师生员工的先进典型,加强优秀教师事迹正面宣传,树立弘扬黄浦学前教育的积极形象。

优化保教人员配置和师资培育。对标相关标准,配齐配足各类人员。深化黄浦学前教育队伍培养“三青”工程,多种形式推进优秀园长、教师流动带教机制,加大优质幼儿园内优秀干部、骨干教师流动到薄弱园的力度。实施集团内教师联合培训、专项培训、联体研修、联动科研,多渠道提升园所管理能力和教师专业能力。继续探索幼儿园“一班三教”模式研究和实践,扩大试点范围,规范提炼经验。在上海行业分类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政策框架下,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完善公办幼儿园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机制,优化分配方案,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

提升三大员规范化操作水平。加强对保育员、营养员、保健员的培训,提升三大员工作规范化水平。鼓励保育人员积极参与保育带头人工作室,参与市、区行业技能大赛。深化两个上海市保育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开发保育培训课程及资源,深入开展保育工作实操研究,培育一批具有扎实专业能力和带动效应的保育人才。继续推进保健督查队伍和保健研究队伍实践,增加过程联动和成果积累,在运作过程中发挥保健教师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整体提升托幼机构的保健工作水平。继续推进育婴员培训计划,加强专业人员储备,提高各托幼机构保育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进度安排

未来三年,黄浦区将通过“抬高底部、做强中部、辐射顶部”的思路开展高质量幼儿园建设,重点改善现有二级园办园条件和内涵质量;持续提高现有一级幼儿园办园水平,凸显办园特色,办好百姓满意度高的家门口好幼儿园;加大现有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和品牌宣传作用,提升黄浦学前教育在全市、全国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主要依托集团化建设、公民结对等机制,开展区域保教质量园本优化项目研究,整合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办园行为督导、课程与教学调研、民办园换证评估等评估方式,整体提升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打造全覆盖的高质量学前教育集团,全面完成黄浦区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好幼儿园。

1.第一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

重点扶持现有二级园持续改善办园条件,进行资源整合,提升办园内涵;持续推进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实施幼儿园空间环境创意设计项目,持续改善办园条件;持续提升幼儿园教师学历和职称水平;开展区域保教质量园本优化项目首批园所试点;以上海优质幼儿园评估指标为标准,开展首批黄浦区高质量幼儿园申报及评估认定;打造首个高质量学前教育集团。

2.第二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重点助推办园条件较弱的幼儿园开展新建、改扩建;持续提升幼儿园财政投入;持续提升幼儿园教师学历和职称水平;深化区域保教质量园本优化项目实践,持续推进黄浦区高质量幼儿园评估认定;继续打造1-2个高质量学前教育集团。

3.第三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持续推进幼儿园办园条件和装备配备改善项目实施;持续提升幼儿园财政投入;持续提升幼儿园教师学历和职称水平;深化区域保教质量园本优化项目实践,持续推进黄浦区高质量幼儿园评估认定;全面建成高质量学前教育集团。

五、组织保障

1.夯实政府责任,形成推进合力

深化托幼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政策创新和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解决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实施中的瓶颈问题和突出矛盾,重点聚焦财政投入、财务监管、编制保障、岗位设置、人员流动、绩效工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等方面,形成适合黄浦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持政策,对办园成效显著的学前教育集团、幼儿园等给予综合激励,形成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

2.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资源配置

根据市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做好预算安排,逐步提高高质量幼儿园建设资金投入,优化教育经费支持结构,确保本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经费投入,促进办园条件改善。持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改善办园条件,促进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3.分步实施推进,及时规范提升

牢固树立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观、全面观,激活幼儿园主动发展的内驱力,成熟1所推进1所,注重建设过程和园所自我评价,注重建设结果质量,提高人民群众感受度和满意度。同时,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高质量幼儿园建设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拓宽宣传路径,拓展宣传形式,加强正面引导,提高社会和家长对黄浦学前教育的认可度,营造幼儿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园所质量提升、家园有效互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