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建设项目入选名单的通知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量:17

区内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护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上海市进一步完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长宁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提高专科护理能力,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发展的工作要求,我委在首批专科护理基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建设工作。

一、立项情况

根据《关于持续开展上海市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经过专家组评审、讨论决定,继续深化上海市同仁医院糖尿病护理基地等首批8个基地,并新建上海市同仁医院老年康复护理基地、天山中医医院脑卒中后遗症中医护理专科基地等2个基地,共计10个基地(附件1)。

二、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为2年,自2024年1月-2025年12月。每个基地予以建设经费5万元,基地所在单位提供不少于1:1比例的配套资金支持。

2.各专科护理基地要根据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自身功能定位,深化专科建设,提升专业素养与服务能级,持续完善专科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医疗护理服务体系、“互联网+护理服务”体系。

3.各专科护理基地要秉承“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积极搭建服务、共享的平台,加强基地间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合作。

4.在“双向选择、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各专科护理基地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联动,通过资源下沉、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方式,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社区护理专科特色项目建设、团队培养,打造区域同质化、连续化的护理服务品牌。

5.各专科护理基地应根据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三、具体内容

1.各专科护理基地至少联动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各专科护理基地每年下社区指导护理工作不少于24次。

3.各专科护理基地为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专科护理人才每年不少于2人,被培养人员在基地技能操作应达到一定例数,并熟练掌握技能。

4.各专科护理基地对于人才培养要配备良好带教师资,并对教师和学员做好考核和双向评价。

5.各专科护理基地结题时要根据计划任务目标,有相关技术成果,通过基地建设,在人才、师资、专业技能方面有显著提升。

四、工作事宜

1.请入选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与建议,按要求认真填写《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电子版于11月15日(周三)前发送至指定邮箱lollipop_1027@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11月20日(周一)前送至区卫健委医管科。

2.我委对10个基地予以挂牌。首批8个基地铜牌维持不变;新建2个基地请按照模板样式(附件3)与尺寸(长41cm*宽29.5cm)自行制作铜牌,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护理基地”,落款“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3.各单位要建立保障和促进专科护理基地发展的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估。涉及进修的学员与带教老师要按要求填写《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进修手册》(附件4),予以专科护理基地及选送单位留存。

特此通知。

联系人:戴寅妍 联系电话:22051207

1.2023年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建设项目入选名单

2.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3.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铜牌模板

4.长宁区专科护理基地进修手册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