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关于授权下放“五个新城”相关市级交通建设审批权限的通知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量:22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授权下放“五个新城”

相关市级交通建设审批权限的通知

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

为更好地服务“五个新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经充分研究相关区需求,我委决定将部分市级交通建设行政审批权限予以下放。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下放具体内容

将交通建设项目合同信息报送、质量报监、施工许可、(交)竣工验收(备案)等共14个行政权力事项(详见附件),授权下放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实施。

授权下放具体项目范围为:市投资管理部门批复立项的,建设范围全部位于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的公路、市政道路、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等交通建设项目(市投资管理部门批复市交通委立项的项目除外)。

二、具体要求

(一)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交通委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审批及监管水平,负责做好授权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相关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1.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完善区权责清单。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本市相关文件规定和办事指南,通过市交通综合业务平台办理项目行政审批。

2.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加强交通工程市场管理和安全质量监督,负责项目参建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以及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3.按月做好交通建设工程审批、推进、投资等信息统计,畅通市、区两级项目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互通和动态监管。

(二)市交通委承担行业指导和监督职责。同时,负责全市交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完善项目全流程审批及企业、人员闭环管理、健全交通工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动态信誉考核管理体系。

(三)市交通工程安质监站、市交通建管中心负责对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监管、执法等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适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交流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对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授权下放“五个新城”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权力类型

下放内容

下放范围

承接部门

1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建设范围全部位于“五个新城”所在行政区的项目(市发改委批复市交通委立项的项目除外)。

嘉定区

青浦区

松江区

奉贤区

区交通委

2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3

市政交通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4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权力

5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权力

6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权力

7

交通建设工程合同信息报送

其他权力

8

公路工程质量报监

其他权力

9

市政交通工程质量报监

其他权力

10

对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1

对违反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2

对违反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13

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14

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