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量: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助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民政局通过“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网站、“黄浦民政”微信公众号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0条。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情况等;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发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情况。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和参与。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各类信息,本年度发布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多样化形式做好政策发布与解读。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政策,发布图示图解、局长解读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

全面落实本局重点领域公开。围绕民生关注热点领域,及时公布包括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等发放情况,养老服务服务设施信息、彩票公益金年度使用情况等。

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做到服务便捷、引导有效、信息准确。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按规定及时录入平台,经与申请人沟通,7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剩余1件为咨询,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公文27件,公文主动公开率100%。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本局政务公开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工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加强专栏建设,重点做好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发布。同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着重宣传在养老服务、特殊群体关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等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新进展,对公众回应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发布各类信息488篇。针对老年群体的生活习惯,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刊登了近147篇养老服务方面的报道。

监督保障情况: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主管科室并对外公布,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强化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部门内部建立政务公开培训机制,纳入部门业务学习范围,切实提高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审批制度,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单,根据规范公文流转和信息发布程序,逐级审核,依法公开;本年度信息公开无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有待完善

重大决策事项的相关公开工作进度一定程度上受到决策工作整体进度的影响,需结合工作安排逐步推进。尽力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度,强化与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征询,对下年度可能涉及的重大决策事项,适当提前谋划并配合相关业务科室有序做好决策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应用

拓展政务公开创新成果,根据民政工作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推进部门重点领域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民生关注热点领域内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事项,在“上海黄浦”网站上按月公开社会救助名单,按季度公开老年津贴、困境儿童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等发放情况。

2、多渠道开展信息宣传。一是举办发布会:分别在3月及10月举办构绘“五边十色”,绚彩“老有颐养幸福圈”暨黄浦区“五边形”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发布会及“九九重阳聚合力 五边颐养在黄浦”2023年黄浦区敬老节主题活动,宣传“五边形”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展示养老服务领域各项成果。二是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开展“走进南京东路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政府开放日、“上海慈善周”主题活动暨政府开放活动。三是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在新闻综合频道“夜线约见”解读黄浦区“老字号长者餐厅”;在解放日报、文汇报、老年报、等报刊上撰文宣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和社会建设等工作。

3、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机关本年度暂未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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