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16 浏览量:28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芷江西路街道办事处,电话56635339转303;地址:芷江西路155号;电子邮箱:。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广覆盖推进各领域信息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公开服务,多渠道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高标准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1、主要公开内容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本街道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8条。其中,“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开15条(主要涉及:公文类文件8件,涵盖安全生产检查、社区管理、五经普、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非公文类相关信息7件,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国有资产管理、网上公示等内容,“芷江新视野”微信公众号公开1142条,“锦绣芷江”官方政务微博公开101条。

2、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确保按规定及时作出有效答复。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数量0件。2023年,街道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网上申请。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2023年度本机关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认真落实“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报送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审核机制,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均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4、平台建设

主动公开途径包括:“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点,地址:灵石路169号;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便民查阅点公共查阅点查询,地址:芷江西路151号,电话:021-66583382;社区报、微信公众号。旧改征收相关信息通过旧改“赛林”系统进行查询,地址:中山北路732号,电话:66052681。

5、监督保障

芷江西路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街道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保障社区居民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2023年度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街道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还不够深入,如对街道实事项目的解读,只是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简单描述,缺乏跟踪解读。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本街道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本街道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2023年,街道制发公文8条,经保密审查和主动公开审查,全部公开在区门户网站。

2.优化政策文件精准解读。街道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解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解读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企业走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予以充分解读。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公开。在区门户网站重大决策专栏公开公众参与、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解读回应等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的履行决策程序信息。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统一要求,及时、规范完成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5.开展“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本年度,街道组织“一网通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相关信息已经在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