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推进委政务信息公开,依托“上海黄浦”、“一区一网”平台部门专栏录入上报各类信息、动态,充实网站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公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5条,其中信息公开栏目信息96条,网站新闻公示类信息201条,微信6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并及时将相关信息纸质文本报送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方便居民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5件,现已办结28件(含上年度申请本年度答复3件),主要涉及投资审批等信息。在已经办结的28件申请中,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第三方同意公开等予以公开的申请共10件,占总数的35.7%;不存在、非本机关等无法提供信息的15件,咨询、重复申请等其他处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严格落实动态转化要求,定期检查公开文件内容,并及时更新。2023年完成“依申请转主动公开”1件。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根据区府办的要求,开展营商环境及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领域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对涉主题政策清单梳理、确认和上报。经梳理,涉及营商环境相关政策41条,涉及人口均衡发展政策2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情况
依托黄浦区政府网站和黄浦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展改革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法律法规科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委主要领导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业务科长和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并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1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和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沟通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委办公会议,审议重大决策事项,并发表意见,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二是在依申请公开中进一步加强和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申请人的具体诉求;对不予公开、无法提供等情况,和申请人说明情况,争取获得申请人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营商环境宣传。制作发布黄浦营商环境宣传视频,编制发布《2022年度黄浦区营商环境综合发展报告(白皮书)》,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宜商黄浦”专栏,定期更新黄浦营商优秀案例,2023年共发布30篇案例,涉及黄浦区营商环境在长三角合作、企业住所登记、高效监管等领域创新探索的阶段性成果,生动展现了黄浦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新标准、有效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方案、致力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和满意度的自主探索与创新实践。持续在微信“黄浦益企行”栏目发布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政策,2023年共发布扶持经济政策措施28条。 2、加强节能低碳公开力度。除了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以外,组织知识竞赛,制作节能宣传片;组织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楼宇、酒店等开展分行业节能技术培训会。特别是,黄浦区作为首届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中唯一行政区参展单位,以“绿动黄浦 低碳城区”为主题,公开展示了黄浦区碳达峰引领示范区的建设思路及成效,以及在区域低碳发展、示范引领、数字化应用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作为特别支持在黄浦成功举办ESG全球领导者大会。 3、开展特色信用宣传。大力开展“信用黄浦”系列特色宣传,在广播电台开展“信用公益报时”,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营商中心发放宣传册,举行企业圆桌论坛、营商面对面等活动,在“信用黄浦”网站发布诚信新闻宣传材料,多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信用宣传,不断提高“信用让黄浦更上海”宣传品牌的“显示度”。持续巩固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成果,增加“信用一街一区”“信用一江一河”功能模块,为守信居民提供更多信用激励。黄浦区“信游长三角+”入选为全国“信易+”典型案例。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机关本年度暂未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