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量:2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办事处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宁门户网站(www.shc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虹桥街道党政办,联系电话:2285084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虹桥街道共发文2件,共备案、主动公开公文2件,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提案建议回复,居委会建设等方面。主动公开37条非公文类信息,内容主要涉及部门预决算、工作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共受理11个依申请公开申请,涉及物业管理和业委会换届、电梯加装、居委会居委公开等信息,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街道门户网站上的栏目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根据要求增设政策文件等栏目,新增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自治共治、公共安全,并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应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长宁虹桥”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整合门户网站、民意直通车、HONG空间、企业服务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社区活动公告、社区新闻、便民服务信息等,并做好民意征集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完善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领导定期关心指导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街道分解任务表,向相关部门收集信息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在门户网站公开栏目中相关内容还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根据栏目内容要求,梳理街道工作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收集相关信息,比如及时更新新建居委会信息等,进一步提升公开栏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虹桥街道办事处按照《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区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部署,根据街道工作实际深入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围绕提高政策全流程服务、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参与、优化互动主渠道建设、切实提高办事质量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虹桥街道门户网站,长宁虹桥微信公众号等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便民、及时。

(一)推进窗口建设,提高政策全流程服务

一是“一网通办”上线“在线业务咨询”“人事档案所在地在线查询”等服务板块,“一网统管”整合虹桥热线、信访与12345市民热线,优化智能服务水平。二是设立全市首个街镇级“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首个嵌入式低碳智慧图书馆。推出全区首本《社会化拥军专属优惠项目手册》,成立首个“爱的港湾”残疾人服务联盟。三是开展各类活动开展政策宣传,比如召开学习月活动,深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二)整合平台资源,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参与

一是开展“政府开放月”专题活动,组织市民代表参观古北市民中心,实地感受街道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首提地的生动实践。二是用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站,围绕“2024年长宁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万科广场改造后维护及治理”等方面设置议题,征集人民建议。三是推进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等建设,提供线上政策解读、立法意见征询、人民意见征询等服务。

(三)特色工作。

虹桥街道依托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推动倾听民意的触角向居民区、楼宇园区、社会组织、信息采集点等延伸,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通过各种方式扩大群众参与度。在相关法案征求意见期间,街道立足“三点四级”工作网络,与古北市民中心、长宁法院两个市级联系点三点协同,强化“国市区街”四级联通,开通“国沪联动”直通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实现资源整合,让立法“融入寻常百姓家”。

(四)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