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应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量:3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长宁区门户网站(www.sh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宁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楼,邮编:200050,电话:021-22050159,电子邮箱:cnyjgk@shc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落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应急局制作公文信息44篇,主动公开率95.45%。制定重大行政决策1篇。

此外,通过长宁区公务网站平台公开应急管理相关信息54条,其中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篇、安全生产处罚决定书17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申请情况

本局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2.申请处理情况

对2023年收到的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时限内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要求及时整改相关专栏问题,做好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及试点领域公开目录的更新,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确保无错链、断链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传阵地建设,持续做好局微信、微博公众号、网站页面的内容更新、信息审核、数据管理等工作。“长宁应急”公众号推送信息253条、关注人数3000人,“上海长宁应急”微博发博193篇,粉丝数189人。

同时我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长宁应急”公众号上开辟“以案释法”宣传栏,将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围绕事实依据、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2023年共发表专栏文章4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日程,抓好建章立制环节,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规范性、针对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对公开信息要点把握不准,容易出现应公开未公开,事后公开较多的情况。针对2022年工作中政务公开的信息规范化有待加强的问题,我局今年加强业务培训与理论学习,提高政务公开的信息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以促进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栏目的日常更新和维护,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执法计划由互联网+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单位,通过“长宁应急”微信公众号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今年以来共组织部门内“双随机”执法检查21家次,跨部门“双随机”16家次,排查隐患26项。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邀请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相关专家学者,对我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上海市长宁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年)》的政策解读提出指导性意见。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