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地区工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量: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3年12月,我办共制作公文5条,全部已经公开,公文主动公开率达到100%,通过长宁区门户网站公开非公文类信息28条,包括地区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季度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等。全年我办未发布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办联合仙霞街道举办2023年政府开放月活动,获年度十佳活动品牌。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主动公开1件,已完成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日常做好办门户网站上单位负责人等基础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积极开展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转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经梳理,没有未经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日常做好区地区办门户网站的信息更新与维护,保持一定频次上的信息更新发布频次,包括区地区办工作动态等,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我办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每年度两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我办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公开主动性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此问题,我办扎实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的培训,以此着力提升业务科室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办形成长宁区地区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工作要点中的内容开展工作。同时,我办积极参与政府开放月活动,联合仙霞街道开展创新社区治理“一街一品”项目:茅新闲下来合作社空间启用暨《社区公共民防空间开发利用实施导则》发布仪式,并获得十佳活动品牌。

(二)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