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量:31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在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江宁路街道办事处,地址:江宁路838号4楼,邮箱:。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本机关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7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21条;主要包括实事项目、信息公开指南、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财政预算、财政决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公开月等信息;通过In江宁政务微信公开766条,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实事项目征集、社区经济发展、社区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平安、社区自治共建等信息,进一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社区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和《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确保按照规定及时作出有效答复。2023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19件通过门户网站申请,上年结转0件。当年新收申请中,19件为自然人提交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业委会备案、加装电梯程序性文件等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8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主要答复情况为:“主动公开”2件,“依申请公开”6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6件,原因为“相关工作非本机关工作职责”。“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1件,“咨询”2件,“直接归档”1件,全年未发生被纠错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街道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标准化公开目录及相关公开制度的修订更新工作。不断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坚持“谁制作、谁认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审查、新媒体管理,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全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主要公开路径包括:上海静安门户网站:点,地址:大统路480号7楼。通过in江宁微信公众号、小区黑板报、电子公告栏和LED屏幕发布各类民生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及信息,通过发放《新闻晨报江宁路社区报》、《家在江宁》等形式,为居民提供开放式、人性化的信息公开服务。

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集中受理等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公众参与活动,与区应急局合作,邀请公众参与“静安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开放日”活动,与区商务委合作,开展粮食安全进社区开放日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五)监督保障

本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全面主持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党政办公室承办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普及宣传、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归集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3年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申请人主动撤回)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江宁路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对标对表,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的类型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距离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形式不够活泼、内容稍显死板,可看性不够。针对以上问题,本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优秀政策解读案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2023年,街道制发公文12条,依托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本街道公文备案。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街道文件,实现政策文件一键查阅。

2、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中心组学习第一时间传达解读有关政策精神。通过大调研大走访助力企业发展。通过召开社区代表大会的形式,对街道工作年度报告进行解读;就媒体、公众关注的社区宝宝屋、76地块旧区改造工作进行线上、线下政策解读,有效提高了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程序,就公众参与、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解读回应等进行及时公开。

4、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科要求,优化完善街道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着力提升以公开促服务效能。

5、积极推进公众参与。通过《静安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开放日》,邀请社区居民现场体验、感受静安区城市运行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举办粮食安全开放日活动,邀请居民观摩体验、便民互动、了解粮食安全相关知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