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24 浏览量:2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长宁区政府网站www.shcn.gov.cn查看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2051138,电子信箱:xuanjun@shc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宁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照《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加大统计数据主动公开力度,推进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高质量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深化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推进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统计服务社会水平有效提高。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新设置区第五次经济普查专门网页,及时发布五经普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区经普办联系方式,方便企业办事。及时、规范、集中发布“统计月报主要指标查阅”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查阅”两项公共服务项目的办事指南。在门户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公开长宁区统计局、长宁区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预算、年度决算、项目绩效自评。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重点领城信息公开工作。在区门户网站、局网站上按时发布区统计月报、区月度经济运行情况、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全区发展做好统计服务。累计在长宁区门户网站、统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务信息,其中规范发布110条微信公众号信息,在门户网站发布非公文类信息49条,在统计局网站发布信息258条。2023年累计制发政府公文13条,其中主动公开12条,主动公开率92.3%。对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免予公开信息及时转化公开,全年累计转化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依托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办理流程管理。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3年,区统计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1件,依申请答复6件,主动公开答复1件,信息不存在答复1件,2件信息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信息申请人重复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区统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目录分类、融合应用。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内容管理,帐号发布的内容与政务服务功能定位相符,账号主体负责的公共政策、重要民生服务信息及时发布。及时发布2022年长宁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结合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包括季度抽查、专项检查等),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

以“突出统计特色、提高用户体验友好度”为目标,持续加强统计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长宁统计局网站、长宁统计微信公众号全年分别累计推送图文信息368条。做好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版块在线咨询办理,共收到网友咨询提问5件,答复5件。在长宁统计微信公众号嵌入年定报培训、行业代码查询、行政区划查询、国别代码查询、统计指标解读、五经普电子过录小程序等功能项,提升直接面向企业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围绕五经普等重点工作,利用统计政务新媒体矩阵同步进行相关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

(五)监督保障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由分管领导具体管理此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牵头组织业务科室共同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布置,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要强化各级责任,办公室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上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互相促进、整体推进的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与社会公众互动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问题,长宁区统计局在2023年开展了一系列整改。为配合长府【2023】18号文《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发布,第一时间对该通知进行了解读。围绕《通知》印发的背景、《通知》印发的目的、开展经济普查的意义、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普查的时间和内容、普查有哪些工作要求进行详细解读,通俗易懂地开展普查基础知识宣传,引导普查对象认真配合普查,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和普查对象对区五经普的知晓度和配合度,为区五经普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围绕区第五次经济普查,成功举办线下互动式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来到区五经普办,向市民代表介绍了长宁区“五经普”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播放了长宁区“五经普”宣传片,展示了长宁区“五经普”宣传折页及广告照片。同时,以PPT的形式介绍了长宁区五经普方案,通过PAD及清查小程序更直观展示五经普清查工作流程。在交流互动环节中,市民代表对普查工作提出了一些问题。工作人员分享了多种统计方法,列举了多处数据可使用场景,对市民代表的问题给出了积极的回应。市民代表们还跟随普查员来到龙之梦商场跟随普查员进行清查入户,更为直观地了解普查员如何开展清查入户工作。通过此次“政府开放月”活动,参与市民代表加深了对五经普的认识,进一步凝聚了各方共识,为后续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初,《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布后,区统计局第一时间组织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学习,并结合统计年度重点工作,对区工作要点中提及的财政和审计整改强化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维护和渠道建设、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等工作要点提前筹划布署。2023年区统计局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持续加强统计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做好政民互动版块在线咨询办理。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