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天目西路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24 浏览量:54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天目西路街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在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天目中路749弄53号,电话:021-63177505。

一、总体情况

本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完成本街道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本机关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5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26条,在“品质天目”微信公众号发布非转载类信息749条。主要包括实事项目、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财政预决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便民信息、社区服务、基层党建、成果案例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申请情况。2023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提交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业委会、物业服务等方面。

2.申请受理渠道。网上申请3件。

3.申请处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均无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5.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落实依申请公开处理相关制度、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机制,定期维护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和数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街道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本街道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的原则,在公文制发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严格落实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落实专人,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程序规范有序。

(四)平台建设

主动公开途径包括:“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点,地址:灵石路169号4楼;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便民查阅点公共查阅点查询,地址:沪太路150号1楼,电话:36392197;通过社区报、居民区黑板报、电子公告栏和LED屏幕发布各类民生和社区建设的政策信息;通过“品质天目”微信公众号、“天目西路街道”微博发布便民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听取党政办主任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对标对表把工作具体任务落实到各办公室和职能部门,并将其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和工作推进会,2023年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区府办的指导下,2023年本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标对表,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问题,本街道将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政策问答、图文等多元方式进行解读宣传。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所有街道办事处发文均予以主动公开,并及时备案。

2.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通过“品质天目”等政务新媒体对蕃瓜弄旧住房拆除重建项目重要政策进行充分解读。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决策”专栏公开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主要是街道2023年实事项目工作,并链接相关草案说明或制订背景、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解读回应等。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统一要求,及时、规范完成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5.丰富“公众开放日”活动形式。本年度,街道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承办《和大律师面对面》公益活动,面向全上海居民,通过让市民进入党群服务中心参加活动的方式,加强政府办事透明公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另外,天目西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围绕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党建品牌专场,在辖区开展了“城管公共开放日”系列活动,提升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了解。

6.本机关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