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29 浏览量:18

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广中西路1207号,联系电话:63537110。

一、总体情况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20件,公文公开率为100%。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收到申请总数21件,其中3件申请人主动撤销,按照依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管理答复18件,办结率100%。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四)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目录、权责清单等,并通过静安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认真听取第三方测评意见,形成问题清单,并逐一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1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1

0

0

0

0

13

(七)总计

17

1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4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总体平稳有序,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效能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继续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作为公开重点,统筹利用好各类媒体资源,便捷信息发布,优化专栏相关内容,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在稳步提升我局公文公开率的同时,依托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做好公文备案工作。

2.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静安区门户网站,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3.开展“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7月10日至7月15日,静安城管局机关及16支基层中队,分别围绕南京西路商圈、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市北园区社区共治等4个专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7·15城管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游戏互动、法律服务咨询、执法装备展示、拍照打卡等活动,与市民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加大市民群众与城管执法部门的接触面,各街镇中队充分利用辖区商圈大屏、楼宇大屏等优势资源,滚动播放静安城管形象宣传视频,展示队伍良好形象。活动总共接待市民群众超3000人次,并通过上海城管公众号、区融媒体、各街镇公众号同步发布,形成“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模式,进一步扩大静安城管形象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