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黄浦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量:1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黄浦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准则,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全区应急管理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应急局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5条,业务类信息34条,其他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经办结的为2件,未发生和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已经办结的2件申请中,“依申请公开”共1件,占总数的50.0%;“申请人主动撤销”共1件,占总数的5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报请区政府发文的,认真填写《黄浦区应急管理局公文发文审批稿》。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开展公文公开属性梳理和认定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开展事中事后公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黄浦应急守护”微信公众号平台发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线上宣传教育作用。2023年新增主题教育板块和安全生产举报链接,持续推进政策解读、科普宣教、社会动员等向纵深发展。全年共发布信息530条,特别在汛期、极端天气通过公众号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且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消防宣传日、宪法宣传周,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持续推动社会公众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应急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应急局坚持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需要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等方面持续用力,努力推动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上新台阶。

下一步,区应急局将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从以下三个方面补齐短板,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一是不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服务全区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回应公众关切,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持续完善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技术的应用,推进互联网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强化办事人员信息公开综合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为强化安全意识、培育安全文化,举行2023年黄浦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企业安全文化讲堂,发布全区“安全生产月”149个活动项目,分宣培教育、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年中巡查4个板块,营造安全生产人人关心的浓厚氛围。

2、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参与和监督,举行沪应-2023“铸安行动”黄浦区综合应急演练,结合“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党建联建单位及社会公益组织近130人到场观摩,进一步提高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3、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机关本年度暂未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