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量:28

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科委办公室,地址:共和新路912号7楼,电话:56205013,邮箱:tangcy@jing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精神,对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本机关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42条。

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党政领导班子姓名及职务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区两会办理答复共19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2件,区政协提案答复意见17件)及办理工作总结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提交申请0件,约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明确本机关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工作职责。优化本机关政府信息源头认定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等工作规定,加强工作协同,在源头上把好公开关,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上海静安”门户网站,针对社会有需求、公众关注度高的科技政策、项目申报、行政审批、科技创新等政府信息内容,通过网站及时、有效地实行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不断拓宽公开渠道,通过“静安科技”微信公众号,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各科室的沟通合作下,加快信息的采集和整理速度,确保政府信息的推送率,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督促本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对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加区政府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科委严格落实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和标准化水平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但是仍然有诸多不足之处,例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公开深度仍然需要提升。下一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自身能力的提升,加大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对信息公开范围、标准、内容、渠道等的掌握度和掌握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明确公开重点、任务时限,提升我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区科委严格落实公文公开责任,基本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协作配合的公文公开机制。严格遵守和落实公文公开的审核发布流程和要求,推进本部门公文公开管理规范有序。

2.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和发布。

3.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2023年8月25日,为鼓励企业通过了解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扶持、激励科技型企业及其人才的相关政策,积极申报、创建,从而能够及时享受到各项政策待遇和红利,全面推动区域科创动能增强。区科委以静安区“走进静安·共享未来”政府开放月主题活动为契机,在市北功能区举行“科技赋能发展,政策保驾护航”——静安区科技企业政策培训活动。活动通过邀请市科技创业中心政策服务部、高新技术项目管理部,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等的专家,为近百家科技企业代表分别详细解读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析》《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及《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概览与解析》等科技扶持与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