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量:27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宝山路街道办事处,地址为上海市青云路600号,电话为021-56630582,邮箱:admin@jingan.gov.cn。

一、总体情况

宝山路街道今年以来,按照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区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尤其是民生、旧改、营商环境等信息发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本机关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9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11条,如街道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预算公开等政府信息;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40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本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上年结转0件。其中1件当面申请,6件通过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业委会信息、机构信息等方面,申请主体为法人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为执法信息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机关办结5件,均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办结,并通过挂号信或邮件的形式将告知书送达申请人,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公开程序。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事项,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事项,严格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机制,开展保密审查,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工作。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规定公开财务信息和信息公开年报等。

三是维护公开平台。安排专人强化对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定时定期主动公开,强化信息更新时效,避免出现网站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更新不及时、扎堆更新等现象,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机关主动公开途径包括:“上海静安”门户网站:www.jingan.gov.cn;区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受理)点,地址:灵石路169号4楼;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宝昌路519号;“红色宝山路”微信公众号、“宝创空间”微信公众号、“宝山路街道邻里中心”微信公众号;随申办市民云“宝山路街道旗舰店”。

(五)监督保障

本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依法进行。充分发挥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本年度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策解读类信息发布数量有限、形式不够多元;针对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公开方式有待改善。

街道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内容,采用问答结合、图文并茂、在线答疑等形式进行解读。二是根据特殊群体困难情况,街道各部门协调扩展公开形式和渠道,保障政务公开全面、精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审查制度,2023年街道制发的公文均已公开。

2、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通过“红色宝山路”微信公众号、宝创空间、随申办市民云“宝山路街道旗舰店”等窗口,多渠道、全方位对便民信息、企业服务等各类政策进行解读。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大决策”栏目内发布相关内容。

4、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2023年宝山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3年宝山路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在区门户网站公开街道全领域标准目录。

5、开展“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在宝创空间通过线下+线上同步直播方式召开“科创新动能 消费新赛道”——2023年宝山路街道营商伙伴日专题活动,发放企业服务清单,为企业提供精准的“菜单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