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黄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上海市黄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全文电子化率100%。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条,其中公文类信息3条,占比13.6%,为业务类;非公文类信息19条,占比86.4%,涵盖规划计划、政策法规、业务类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本年度未收到和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做好定期梳理和归档管理,实现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黄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线上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管理,在区服务中心、各街道、居委服务站安排专职干部、专门区域提供线下公开服务,推进思想引领、军休服务、褒扬纪念等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公文签发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依申请公开律师审查机制。按要求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工作考核,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夯实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2023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会议信息、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局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重点强化重大决策前的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工作,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和企业代表参与。推进实施后评估信息公开,实现重大决策从预公开到效果评估全链条公开。 二是推进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情况和总结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动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建立完善经常性政务公开培训机制,及时将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传递给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从区级、街道、居委等不同层面将政府信息切实传递到广大市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1、数智赋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链接有效性审查。二是提升“一网通办”办事效能,运用“企业专属网页”向黄浦区退役军人企业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精准推送政策资讯、“知识库”问答、“免申即享”信息等标准规范的公开信息,内容涉及烈士纪念日慰问金、伤残抚恤金、一次性入伍鼓励金等发放情况和退役军人企业联盟相关政策、退役安置问题等。三是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2、活动赋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8月份结合市区政府开放月,组织“服务零距离,办好一件事”活动,局领导班子通过交流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和参加活动的对象互动,得到了踊跃参与和好评。二是结合特定日期或主题,常态化组织政府开放活动,举办“春风送温暖 就业新起航”2023年黄浦区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戎”耀黄浦,“就”在金秋——2023年黄浦区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秋季专场招聘会、开展“双拥学堂进社区”等,受到了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欢迎。三是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升级改造双拥广场”,公开发布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和论证、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决策解读规范等信息。 3、社会力量赋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丰富社会力量类型,积极引入双拥基金会、居委服务站等社会组织、学校、企业、志愿者团体等多种社会力量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发挥资源优势,拓展工作阵地,重视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二是充实公开服务内容,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围绕退役军人服务职责,致力于为退役军人提供更齐全、更专业、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协助拥军优抚、退役安置、帮扶援助等各类政策信息的解读、推送和辅导。三是拓展工作领域深度,扶持专业性社会力量参与到退役军人政策公开工作中来,建立专业律师定期窗口接待咨询机制、打造拥军优属实施项目“双拥学堂”等,争取各种社会力量的深度参与和品牌培育。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机关本年度未开展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 上海市黄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