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量:26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1月3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彭江路188号505室,电话:567783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宁路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市、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街道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大宁路街道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条,其中,公文类信息9条,公文公开率100%。其他信息主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大宁路街道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上年结转0件。其中,门户网站申请77件,信函申请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小区业委会、加梯工作等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请人主动撤销10件,60件已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办结,并通过挂号信的形式将告知书送达申请人,余15件结转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大宁路街道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依托媒体平台,如“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活力大宁”微信公众号、一网通办“大宁路街道旗舰店”、“大宁易办”小程序、社区云等平台,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城区管理、社区平安、社区服务等重大事项决定、重大民生监督、实事项目进一步公开透明度。

线下依托社区,通过居民公告栏、社区代表会议等形式,发布各类民生和社区建设的政策及信息、为居民提供开放式、人性化、通俗易懂的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大宁路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2023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实做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截至2023年底,本街道共收到针对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无举报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0

0

0

0

0

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70

0

0

0

0

0

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0

0

0

0

0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2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街道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经验不足,对依申请公开相关条文把握不准确;二是解读类信息较为单一,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条例》和《规定》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剖析信息公开经典案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与区府办和区司法局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学习。二是加强与街道各业务科室的沟通,尽量搜集多媒体素材,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深化“一网通办”,打造政务服务“新体验”,优化“静邻帮办”延伸服务相关工作,梳理高频业务,助力服务点业务办理再增效;强化“大宁易办”,实现服务“零次跑”,提升群众办事便利性。打造“五服临门”服务机制,优化完善辖区企业服务缤纷资源清单,连接“大宁易办”,提高企业体验感和获得感,惠及更多企业用户,设立首席服务官,开通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服务,切实帮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2.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落实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畅通市民意见建议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网上建议、网民留言和网上咨询作用,切实保障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网民留言和咨询的答复均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定期开展人大代表下社区和政协委员协商议事,积极主动倾听人民群众建议,广泛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应。

3.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原则,通过微信公众号、五区党建联盟平台等,全方位听取公众意见,经集体讨论,形成决策目录,并已按期在3月31日前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