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量:18

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在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体育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28号,电话:021-62672300,电子邮箱:jatyjzh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开局之年,静安区体育局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例》、《规定》以及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本机关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条。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开27条,通过“静安体育”微信公众号公开320条,通过“上海市静安区体育总会”微信公众号公开60条,通过健身点“三牌一栏”宣传栏公开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规范本单位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咨询答复,及时收件,按时处理,答复规范。

(四)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机关权力运行和对外管理服务要求,区体育局及时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发布本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反映本部门日常工作情况为主的各类体育动态、对外管理监管服务信息主要在“静安体育”微信公众号、机关党建文化墙、公共体育场馆电子屏、社区健身点“三牌一栏”上进行发布,有关的对外服务事项类信息接入了“一网通办”等其他互联网平台。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还不够深入,实际工作中落实《条例》、《规定》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二是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完善体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邀请专家对机关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业务技能学习,营造“应公开、尽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公文公开管理。参加区里关于2023年公文备案、2023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区政府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专题培训)等专题业务培训,完成本单位公文备案工作。

2、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优化发布工作。进一步优化本单位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管理,以超链接形式实现目录内容一键查阅。

3、有序推进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参加区政府“走进静安共享未来”政府开放月活动。静安区体育局开展全民健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专题讲座及图文巡展》,静安区体育馆8月8日面向社会举办了“全民健身 绘就幸福人生”为主题开展了各项免费开放体育活动。另通过开展走访调研体育企业、社会体育经营体育场所、召开推介会、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共征求辖区企业、委办局、社会组织、市民群众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消费券、体育单用途预付费卡、体育赛事活动、体育产业发展、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静安区完善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