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2-06 浏览量: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组成部门(未包含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徐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hui.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地址:漕溪北路366号,邮编:200030,电话:64872222转3637,电子邮箱:)。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徐汇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徐汇区共发布各类公文1743件,主动公开1713件,主动公开率98.28%。发布2023年度16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归集展示起草情况、草案全文、草案解读、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信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共开展草案解读、定稿解读22次。及时发布重要会议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发布2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徐汇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37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1件(包括结转上一年度数量)。其中,予以公开519件,占比30%;部分公开5件,占比1%;不予公开81件,占比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22件,占比41%;不予处理23件,占比1%;因申请人主动撤销等原因作其他处理391件,占比22%。此外,收到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6件,其中,24件结果维持,3件结果纠正,其他结果6件,3件尚未审结。年内发生有关本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51件,30件结果维持,14件结果纠正,其他结果1件,6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更新优化,完成42家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与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内容的融合应用,更新数据6千余条。做好历史公文梳理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其中,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件31件,审查转主动公开件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结合信创化改造,上线新版公文发布系统,对主题分类、公文属性、栏目类别等项目进行更新细化,进一步提升公文发布规范化水平。在区政府网站新增政策集成式发布专题专栏,为企业群众查找政策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定并印发《2023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提供指导。组织开展4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围绕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等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增强政务公开能力。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形成《2023年徐汇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级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4

0

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3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76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776.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89

37

0

0

2

9

17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6

6

0

0

0

1

10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98

17

0

0

1

3

5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1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4

0

0

0

0

0

1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1

0

0

0

0

0

5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22

6

0

0

0

5

6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5

3

0

0

0

0

8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7

1

0

0

0

0

1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8

1

0

0

0

0

1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59

11

0

0

0

2

372

(七)总计

1690

39

0

0

2

10

17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5

4

0

0

0

0

9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4

3

6

3

36

10

14

1

5

30

20

0

0

1

2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徐汇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全领域目录体系建设和工作成果更新不够及时;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内容不准确等。结合查找出的问题,徐汇区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排摸梳理,对符合转化公开条件的依申请公开件进行公开,不断提高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水平。对标准化规范化目录页面进行调整,动态更新超链接和相关目录。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强化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努力减少错别字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徐汇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徐汇工作实际,制定并发布《2023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指引。聚焦重点、齐心协力,按照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二)2023年创新工作

1.积极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对本区营商环境、惠企政策、人口发展、招生入学、养老服务、住房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生活七个试点领域进行历史政策的梳理,共归集现行有效的相关政策175个。同时,结合区内情况,拓展集成式发布主题,新增创新创业和十五分钟生活圈相关政策集成式发布内容,并在区政府网站集成式发布专题专栏公开。

2.建立健全政社联动机制。在做好政策直推企业工作的基础上,发挥产业园区、第三方组织、行业协会的平台作用,不断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发挥产业园区平台作用,在漕河泾开发区公众号平台发布徐汇区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扶持政策宣讲活动等信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解读创业扶持政策、人才积分和居转户政策等。在枫林聚科园区,建立“市-区-徐汇生物医药产品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园区”的政策宣传体系,共开展与研发注册密切相关的交流活动5场,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相关的产业培训十余场。加强与第三方机构沟通交流,开展各类活动125场,参加企业1130家。积极对接相关行业协会,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做好市级政策的转发和区级政策的宣传工作。

3.推动阅办联动落地见效。积极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2023年,首批由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制定的围绕惠企政策、招生入学共计10条区级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视化展示“一网通办”办事事项,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指南及“在线办理”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三)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徐汇区2023年共收取信息处理费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