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量: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黄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加强许可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目前,黄浦区国动办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一是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二是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两个事项均进驻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一网通办”。在审批过程中,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审批流程,坚持落实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我区完成了国防动员机构改革,根据市国动办审改的相关要求,黄浦区国动办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指南进行了调整,共调整两个事项五个情形。2023年,黄浦区国动办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件,即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1件,按照承诺时限当场办结,实施全程网上办理,并及时公开办理结果。黄浦区国动办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一体化监管平台,实施网上办理,网办率达到100%。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黄浦区国动办根据《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并每季度对行政审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重“前置审批”过渡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民防工程拆除审批的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上海黄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改革创新情况

制定使用备案“帮办”计划。为更好推进“民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一件事”工作任务和要求,解决行政相对人对“一件事”办理的疑问和困惑,区国动办经排摸梳理,对目前已投入使用但因网上办理存在困难而尚未办理使用备案的工程列出清单,制定了办理计划表,提供上门“帮办”服务,加快使用备案工作的推进。

五、监督纠正情况

区国动办的行政许可申请办理事项均经过办行政许可审批小组集体审议通过,由防护工程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具体落实,综合科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督。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区国动办行政许可采用“好差评”工作机制。2023年未收到差评件,行政相对人满意度高,未发生行政许可事项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事项批后跟踪方面,由区房屋征收单位实施的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手续普遍存在缴费周期较长的问题,征收单位按征收流程,要启动四轮征询,征询工作结束后将评估公司出具的重置价格上报结算中心审查并向相关部门请款,待款项下发后才能缴费。由于征收流程较长,在申请民防工程拆除后无法在短时间内缴款,时间过长易造成缴款票据失效或遗漏缴款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建立跟踪机制,定期向征收部门了解征收进度,及时掌握信息,尽快完成审批闭环。

黄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