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区政府办公室编制《2024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应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各街镇、各部门应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五、本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2024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完成时间 1 编制2025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区发展 改革委 第四季度 2 制定松江区关于围绕智能先进计算加快算力产业发展专项政策措施 区发展 改革委 第四季度 3 制定松江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方案 区经委 第四季度 4 制定关于加快松江区空间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区科委 第三季度 5 编制关于推动落实松江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创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区司法局 第三季度 6 制定松江区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实施办法 区民政局 第四季度 7 制定松江区关于推进街镇(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区财政局 第四季度 8 制定松江区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 第三季度 9 制定美丽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区生态 环境局 第四季度 10 制定松江区关于贯彻《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的实施意见 区规划 资源局 第二季度 11 编制2024年松江区老旧小区住房修缮计划方案 区住房 保障房屋管理局 第四季度 12 修订松江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区住房 保障房屋管理局 第四季度 13 编制松江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区城管 执法局 第二季度 14 修订松江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实施意见 区气象局 第四季度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群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