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最新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同时,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纳入清单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分别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初审)”。全年共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2件,其中受理2件,不予受理0件,批准2件,不予批准0件。办结项目中,网上受理2件,当场办结2件,超期办件0件,按时办结率100%。上述事项均未收取相关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本年度,我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进一步优化“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对“一网通办”知识库进行维护,对申请人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总结反馈,并将相关问题纳入知识库方便申请人办理事项。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力度,根据文件要求对相关机构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和执业质量专项检查,落实好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责任。三是主动对接审改办,落实好“告知承诺制”服务模式。根据要求推进“告知承诺制”服务模式落地落实,加大宣传指导力度,提高政务服务的办事效率,使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 五、监督纠正情况 对内,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三级审批,确保审批结果公平公正,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等行为的监督,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外,在“一网通办”平台上明确告知申请机构享有的权利,并在相关许可事项下列明责任事项和责任形式,主动公示有关投诉举报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根据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加强批后监管。一是树立服务意识,充分了解企业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批后监管,根据文件要求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