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量:19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最新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同时,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纳入清单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分别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初审)”。全年共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2件,其中受理2件,不予受理0件,批准2件,不予批准0件。办结项目中,网上受理2件,当场办结2件,超期办件0件,按时办结率100%。上述事项均未收取相关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批后监管。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一是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2个月内,对申请机构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企业在办理申请时的承诺事项进行核实,重点检查机构是否符合设立条件,专职从业人员劳动社保关系、参加会计继续教育记录等情况,2023年取得行政许可的2家代理机构全部通过全覆盖检查。二是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监督检查。根据市财政要求抽取5家代理记账机构,每家抽取2户服务客户开展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全年未收到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相关投诉和举报等。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初审)的批后监管。根据市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我局对3家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涉及法人治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风险防范情况和资产质量情况等方面,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未收到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初审)事项的相关投诉和举报等。

四、改革创新情况

本年度,我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进一步优化“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对“一网通办”知识库进行维护,对申请人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总结反馈,并将相关问题纳入知识库方便申请人办理事项。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力度,根据文件要求对相关机构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和执业质量专项检查,落实好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责任。三是主动对接审改办,落实好“告知承诺制”服务模式。根据要求推进“告知承诺制”服务模式落地落实,加大宣传指导力度,提高政务服务的办事效率,使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

五、监督纠正情况

对内,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三级审批,确保审批结果公平公正,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等行为的监督,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外,在“一网通办”平台上明确告知申请机构享有的权利,并在相关许可事项下列明责任事项和责任形式,主动公示有关投诉举报方式、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根据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加强批后监管。一是树立服务意识,充分了解企业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批后监管,根据文件要求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