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

来源:长江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量:2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区相关部门已编制2023年度部门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以及行政许可办理和批后监管情况统计表,并已按照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开。现将黄浦区2023年总体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黄浦区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区政府办公室认真开展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以市级清单为基础,编制发布了《黄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梳理行政许可事项197项,涉及28个部门。

2023年黄浦区持续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上级清单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细化制定并公布实施规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并依照实施规范,更新完善办事指南,使权力行使更加透明、更可预期。建立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加大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力度。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推动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深入推行告知承诺、集成办理、跨省通办、好办快办等改革措施,强化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重点,确定监管主体,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创新优化监管方式,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1、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编制情况

2023年黄浦区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开展新版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根据市级业务部门下发情况,有序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编制和配套应用系统改造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99个事项(298个事项情形)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的编制。

2、办件总体情况及各部门办件数量排名

2023年黄浦区各部门共计收到行政许可办件申请472,145件,受理471,977件,不予受理168件,批准471,614件,不予批准363件。办件量排名前10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普通护照签发,非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企业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办件量排名前10的部门分别是: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烟草专卖局、区建管委、区司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人社局

3、高频事项办理情况

2023年黄浦区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71,977件,其中办件量超过1000件的行政许可事项有20个(办件量共计461,785件)。

4、低频事项办理情况

2023年黄浦区部分行政许可办件量较低,共计20个部门的10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件数量为0件。

5、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情况

2023年黄浦区行政许可网上受理情况较好,全区64%的部门网上受理办件比例达85%及以上,网上受理率未达85%的部门有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档案局、区金融办、区民族宗教办、区商务委、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区房管局。

6、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情况

2023年黄浦区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情况较好,其中46.4%的部门全程网办比例超过85%,其余部门的全程网办比例仍需进一步提高,如区税务局、区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档案局、区金融办、区民族宗教办、区商务委、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区房管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体育局。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1、监督制度建立情况

黄浦区197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中19个部门的157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行政许可审批监管制度,占所有事项比例的79.7%,较2022年增长28.7%,暂有40项行政许可事项暂未建立批后监管制度。

2、主动监管情况

2023年黄浦区各部门涉及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件,累计开展主动监督次数为41,528次,主动监管次数前10名依次为:区市场监管局(24,038次)、区卫生健康委(5,558次)、区消防救援支队(4,033次)、区烟草专卖局(3,361次)、区公安分局(1,335次)、区绿化市容局(743次)、区建管委(698次)、区教育局(572次)、区文化旅游局(442次)、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201次)。

3、收到有效投诉举报情况

2023年黄浦区各部门共计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有效投诉共计2,402件,其中区市场监管局1,584件、区消防救援支队322件、区烟草专卖局195件、区教育局149件、区卫生健康委76件、区文化旅游局39件、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19件、区建管委9件、区人社局9件。

4、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023年黄浦区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共计5,113件,其中区消防救援支队3,264件、区市场监管局1207件、区卫生健康委419件、区烟草专卖局91件、区建管委80件、区文化旅游局27件、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17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5件、区生态环境局2件、区体育局1件。

5、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023年黄浦区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共计5,113件,查实行政许可违法违规行为868件,查处行政许可违法违规行为共计4095件。其中区消防救援支队2789件、区市场监管局685件、区卫生健康委398件、区烟草专卖局97件、区建管委71件、区文化旅游局27件、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22件、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5件、区生态环境局1件。

四、改革创新情况

2023年黄浦区各部门为更好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深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各部门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不断巩固“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成效,围绕企业、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梳理“我要开书店”、“我要开电影院”、“我要注销书店”、“我要开音像店”等4项“一件事”,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部门协作,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办”,为群众提供精细化、菜单式服务。

区教育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线上工作平台全部接入“一网通办”,大幅提升行政许可审批效能,为办事提“速度”,为服务加“温度”。依托升级后的本市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平台,研究更新有关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流程与材料清单,简化申请材料,促进办学许可证换发更加合理、高效。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开展统一监管,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监管范围要求,指导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开通预收费专用账户。

区科委积极探索执行“不见面”审批4.0版,举办外国人来华工作相关政策解读会,优化政务服务,深化“陪同办理”,并推出外国专家服务系列活动,大幅提升了本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效能和服务能级。

区公安分局围绕“一网通办”改革重点任务部署,不断深化业务流程再造、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效能、优化群众办事体验。持续推进“非机动车登记”好办预约、预申报服务,实现事项申请材料手机端预先提交,进一步简化了现场的办事流程。同时,增设服务点,实行预约上牌制度,解决了单一窗口排长队的问题。2023年“非机动车登记”许可事项办件总量79291件,好办服务应用比例超过85%,窗口接待效能显著提升。

区民政局在社会中组织成立登记审批业务办理中,探索“不见面”服务便民化举措,研究制定登记场地“云勘查”流程,试行“云勘查”新模式,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丰富社会组织登记政务小贴士系列,针对社团、民非注销登记以及社团章程核准业务,制作图文教程,以群众视角,逐步讲解线上办理流程,确保服务对象顺利上传材料提交预审。

区司法局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数字赋能,不断优化提升“一网通办”事项网办率,律师事务所全经营周期好办暨“区相关律师事务所(含分所)行政许可类事项”已上线区政府“一网通办”智慧好办板块。做好区数字法律服务平台整改工作,对在线法律咨询模块进行技术调整,完成与市12348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对接,做好平台上线随申办黄浦旗舰店工作。

区财政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极简审批”模式落地,加大宣传指导力度,提高政务服务的办事效率,使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加强对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力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相关机构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和执业质量专项检查,落实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责任。

区人社局进一步深化办证流程改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做到线上申请审查,线下提交材料的同时颁证,实现了经办人“只跑一次”当场办结,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预填率达70%以上。工时审批积极推行“极简审批”模式,大幅提高申请主体的办事效率,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职业技能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依托黄浦区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智慧平台,针对机构风险易发高发领域,开展多次跨部门综合检查,寓监管于服务,融服务于监管,提升整体监管实效。

区规划资源局深化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完成首例“测算合一”“验登合一”试点工作。落实市政工程“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并联审批工作。优化规划审批自动核算项目建设,探索三维审批新途径,实现以数字化建设提升高标准高效能,以科技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该项目被评为2023年度上海市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区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夜间施工、排污许可等主要业务事项提前介入,及时对接需求,提供全程服务。进一步优化排污许可证和环评审批流程,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推动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同步审批。

区建管委深化中心实体化运作,推行全程帮办新模式。办事人员落座一张桌子即可同时咨询多个部门,真正实现企业从逐个找部门的“衙门式”办事到部门围绕企业的“陪伴式”办事。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和“一般项目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实施范围有序衔接。推进汽车清洗一件事,便捷企业群众办事。

区文化旅游局为语言类演出首创“剧本库”审核模式。通过新剧本与“剧本库”进行电子比对,实现存量演出剧本经核对后免审、增量演出剧本快审,极大程度缩短语言类演出的审批周期。为驻场新剧目提供演出联排审核服务。为演出项目剧本初创阶段提供审看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与区生态环境局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等方式开发“我要开设机房”一件事,助力医疗卫生事项审批服务再提效。

区应急局对照权责清单,行政管理相关事项目录,将部门涉及的事项在系统进行公示,按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将事故责任单位的失信行为在平台进行公示,确保信息采集等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全面性、连续性,事后根据失信单位整改情况按标准进行信用修复,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

区消防救援支队取消了部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复查申报材料,实行容缺受理。

区市场监管局推出黄浦区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特色工作——“企易注”,创新场地数字化改革。推出“企业码·智慧政务”服务,办事企业通过“企业码”扫码实现自动填表。此外,区市场监管局结合企业年报、第五次经济普查等工作做好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的应用推广工作,已在部分外资连锁企业的终端门店实施推广亮码经营。

区绿化市容局立足企业群众视角,围绕高频办事需求,进一步拓展“一件事”改革覆盖面。新增“机动车清洗企业设立备案”一件事。推动“一业一证”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对“机动车清洗企业备案”事项列入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一业一证”。与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区建管委“协调联动”,实现一个业态只发一张综合许可证,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处置证延期、车辆变更、路线调整三种情形率先实行快办服务。

区税务局进一步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发票“赋额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票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提升纳税人事项办理的便利度,减少纳税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频次。

五、监督纠正情况

2023年黄浦区各部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区政府办公室认真开展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制定印发《黄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97项,涉及28个部门。其中19个部门的157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行政许可审批监管制度,占所有事项比例的79.7%。各部门依照要求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2023年黄浦区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主动监管累计开展主动监督次数为41,528次,较2022年增长24.9%。主动跟进投诉件,各部门共计收到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有效投诉共计2,402件,较2022年减少47.9%。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共计5,113件,较2022年增长174%。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计4,095件,较2022年增长225%。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根据各部门上报的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发现,部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尚未建立有效、可行的全方位的监督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清单,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各部门要明确事项监督主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

上海市黄浦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