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2024年3月27日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长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事 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安排 |
| 1 | 制定《长宁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 | 区府办 | 第一季度 |
| 2 | 制定《长宁区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一季度 |
| 3 | 修订《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发展改革委 | 第一季度 |
| 4 | 修订《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科委 | 第一季度 |
| 5 | 修订《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若干政策措施》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一季度 |
| 6 | 制定《长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 | 区民政局 | 第二季度 |
| 7 | 修订《长宁区新一轮城市管理精细化行动计划》 | 区建设管理委 | 第三季度 |
| 8 | 公布长宁区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 区文化旅游局 | 第三季度 |
| 9 | 制定《长宁区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三季度 |
| 10 | 制定《长宁区公园城市规划(2024~2035)》 | 区绿化市容局 | 第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