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24〕1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按照执行。 一、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工作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2023年度所属单位信息与2022年度相比发生变动,应填写《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表》(附件2),并于2024年4月11日前发送至huangpuczj@163.com邮箱。 二、及时准确填报,扎实做好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请于2024年4月1日后,通过360、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登录“上海财政网(网址:czj.sh.gov.cn)—首页—热点业务—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入口”,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编制《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各预算主管部门。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编制《2023年度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加大审核力度,认真开展内控报告自查工作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对照《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附件3),逐项对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对自查发现的异常数据应及时修正或说明。同时,区财政局会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检查过程中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市财政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开展抽样联合会审和实地督导。 四、强化分析应用,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工作,加大内部控制监督职能的应用拓展力度,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管理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通过部门协同、单位合作等方式,聚焦重点行业、重大领域和重要项目,探索运用内部控制方法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等涉及财政资金项目的内控管理应用研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总结先进经验,挖掘整理内控报告典型案例 各预算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本部门各单位挖掘整理具有良好理论基础、应用效果较好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按照统一的案例格式(案例背景、总体思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以及经验总结等)撰写并通过编报系统上报,案例材料应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区财政局将择优选取典型案例报送市财政局,并在年度部门绩效考核评分时予以加分,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 六、按时汇总上报,严格落实保密工作相关要求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依据“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内部控制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不适宜通过网络报送的涉密部门,及时向区财政局会计和企业管理科申请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可通过财政部网站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下载地址:http://kjs.mof.gov.cn/zaixianfuwu/ketishenbao/202402/t20240229_3929658.htm)。 各预算主管部门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安全保密前提下,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在网络平台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电子版),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汇总报告应当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电子版)发送至huangpuczj@163.com邮箱。采用单机版软件报送的部门应当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的可编辑版本和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以及从单机版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数据文件报送区财政局会计和企业管理科(斜土路222号304室)。 业务联系电话:贾安妮 63262020*53059 技术服务联系电话:54679568*24113 1.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表 3.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