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各风景办,各相关企业:
为扎实做好黄浦区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制定了《黄浦区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周年和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容环境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黄浦区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
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容环境保障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双迎”)市容环境保障工作,根据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市服务保障工作要求,结合黄浦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动黄浦城区市容面貌更整洁、更有序、更温馨、更安全、更美观,积极打造让人民满意的美丽黄浦。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越办越好”总要求,牢牢把握精细化管理主线,全力保障城区环境美观整洁,全力推动城区服务周到精细。坚持把市容环境建设“施工图”精雕细琢为“实景图”,以品质化为目标、标准化为依托、项目化为突破,展现既有颜值、又有气质的黄浦“精气神”。深化前六届进博会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在高效能治理、创造高品质生活上下功夫,致力于推动城市形象持续提升、城市品格浸润人心、城市环境更加宜人,“双迎”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圆满成功。
三、重点保障范围
根据《上海市主要道路(河道)和景观区域范围界定》,结合进博会市容环境保障实际,综合考量,确定重点保障范围。
(一)重要点位:包括一大会址等重要活动、会议、参观、住宿和接待点。
(二)主要道路(河道):包括人民大道、兴业路等26条主要道路及两侧,“一江一河”两畔。
(三)主要景观区域:包括新天地、人民广场等21个重要区域。
四、保障标准
按照超大城市治理必须坚持大格局和精细化的总体要求,以品质化为目标、标准化为依托、项目化为突破、社会化为基础、智慧化为方向、制度化为根本,按照《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容环境保障标准要求汇编》,突出克“五难”、治“五乱”、建“五美”,打造“整洁、有序、温馨、安全、美观”的市容环境。
克“五难”:薄弱区域治理难、交界区域管理难、街区建设统筹难、精细维护长效难、社会参与常态难;
治“五乱”:轨交站点乱停车、公共设施乱张贴、设施物料乱占道、沿街商户乱抛物、车辆脏污乱上路;
建“五美”:环境美、人居美、空间美、生态美、文化美。
五、主要任务
(一)环境清洁类
1.加强道路精细化保洁。巩固已创成的高标准保洁区域成效,持续深化创建工作,提升道路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常态长效。以机械化、新能源化、数智化为目标引领,发挥“席地可坐”区域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辐射到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结合“一街一路”“美丽街区”建设,探索适用于中小道路的作业方案、作业模式、作业机具,以“环卫+”助力街区品质提升,推动精细化保洁更好向街区公共空间延伸覆盖。持续开展每月15日的城市清洁日行动,增加重点区域保洁频次,消除高架引桥下侧石、机非隔离带、绿化隔离带、道路中央隔离墩、树穴等保洁盲区,持续提升全区道路保洁品质。(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城发集团)。
2.维护城市家具整洁。设施护栏、各类箱杆、道路岗亭、公共座椅、城市雕塑、标识标牌等城市家具要及时进行清洗养护。加强环卫公厕保洁,科学推进环卫公厕实施24小时开放。加大公共场所和道路两侧废物箱清理保洁力度。(责任单位:区精细化办、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区城发集团)
(二)难点整治类
3.开展楼宇立面整治。对主要道路沿街两侧外立面开展整治,持续开展环境“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保持建筑物外立面的整洁、美观和完好,把外立面治理融入城市景观建设大格局,促进城市空间绽放新气象。(责任单位:区精细化办、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各街道)
4.落实违法建筑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做好进博会重点保障区域内违法建筑拆除整治工作。继续把握无违复评复查工作要求,不断促进违法建筑精细化治理,提升城市环境整体面貌。(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各街道)
5.提高设摊治理水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商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摊管理更加规范、市容环境更加优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为总体目标,规范集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外摆位)等新型设摊经营活动,严禁无序设摊,保持市容环境整洁,满足人民对高品质、亲民化生活的需求。(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各街道)
6.推动设施减量治理。严格执行设施设置管理标准,推行合杆整治、清理违规飞线,逐步降低道路沿线设施密度,移除老旧线杆,减少隔离护栏、红白杆、封闭式卷帘门等和中心城区不相协调的设施。(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各街道)
7.压实薄弱区域治理。聚焦区区交界、城乡交界、条块交界、小小交界等区域,加强背街小巷整治,巩固薄弱区域市容环境治理成效。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开展菜场、医院、校园、地铁出入口等周边环境治理,提升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强化管执联动,有效解决非动车乱停放、占道堆物、乱涂写等各类市容环境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精细化办、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8.规范广告招牌管理。贯彻落实《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布局,巩固户外广告招牌治理成果。结合不同区域风貌特色和营商环境,鼓励户外招牌呈现个性化、艺术化。依托“一网统管”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高加强户外广告、招牌审批(备案)率,落实落细安全抽检和应急处置。聚焦重点景观区域深化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治理,申报不少于3条市级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9.抓实工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精细化管理要求,实施墙体美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认真执行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车辆车容车貌管理。落实工地责任区管理,杜绝黄土裸露,控制扬尘污染,保持出入口清洁。(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10.夯实建筑垃圾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建筑垃圾处置全程监管,不定期抽查作业车辆,加大出土工地巡查力度,深化与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格管控。持续推进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装修垃圾专用回收箱投放全区覆盖,全面推广装修垃圾预约收运小程序的使用,努力实现装修垃圾预约收运制。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与车容车貌专项检查,确保渣土运输、装修垃圾清运平稳有序、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各街道)
11.引导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明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及标准,聚焦学校、菜场、地铁、医院、商圈等人流密集场所,加大管理整治力度,营造街区通畅空间。加强与共享单车企业的协调,推动电子围栏等智能管理,引导共享单车有序停放。(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12.保持车容车貌洁净。持续进行车容车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要求整改并回复整改情况。加强机动车清洗场站日常巡查检查,对未申请备案的清洗场站督促其尽快完成《排水证》办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和城市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城发集团)
(四)美化提升类
13.提升绿化景观水平。坚持“四化”统筹发展,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做好行道树精细化养护。推进“一江一河”重点景观绿化建设项目,建设各类绿化4.7万平方米,新建绿道1公里。打造高品质绿化景观,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大活动绿化景观,布置主题景点和特色花卉。分步分类推进单位附属绿地开放,按照“能开尽开、分类指导、安全有序、分批推进”原则,积极鼓励、引导绿色资源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
14.丰富公园建设内涵。推动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推进公园开放共享,加大公园24小时开放力度,新增口袋公园3座。创新融合发展公园主题功能,充分利用艺术联盟平台,深化“公园+艺术”“公园+科普”“公园+体育”“公园+综合”等品牌活动,积极打造全龄友好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相关街道)
15.打造景观照明亮点。持续推动重要商圈、“一河两高架”沿线等重点区域景观灯光完善提升。引导和鼓励各大商圈企业自主打造特色夜景,助力“夜经济”有序升温。谋划打造数字灯光艺术人才集聚地,助力“商旅文”发展。配合做好上海国际光影节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相关街道、各风景办)
(五)示范引领类
16.推动全域门责落地。贯彻《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深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广泛动员实施每月城市环境清洁行动。在“一街一路”区域培育自律自治组织,加强街区的市容环境管理养护水平。做实市容环境观察点制度,实现门责拓展。(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17.巩固垃圾分类实效。深化细化垃圾分类2.0版,打造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和具有示范引领特色的垃圾分类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保持在43%。加大公共区域精细化分类,多样化推进可回收物有偿回收服务,研究加大“沪尚回收”智能交投机覆盖面。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的宣传力度,由点及面营造垃圾分类新时尚氛围。(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道)
18.优化公共座椅管养。结合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美丽街区”建设、重大活动保障和口袋公园建设等工作,通过拾遗补缺、巩固提升、创新实践等形式,继续推进公共空间休憩座椅优化提升160处。深化认捐认养,推动形成社会参与城区治理的机制,努力提升公共空间休憩座椅的美学价值、人文价值和社会价值,打造温馨舒适的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
19.展示“美丽街区”成效。深度融合“一街一路”建设和10分钟社区生活圈打造,注重挖掘内涵底蕴、抓好方案设计、落实销项管理、推动资源整合,深耕细化3个街区。持续释放“美丽街区”溢出效应,推动人文、艺术、科普等实用性、可行性的创意点亮街区空间,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精细化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各街道)
六、实施步骤
(一)任务排摸阶段(3月底前)
按照任务目标,进行动员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确定任务计划,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节点进度。按时完成任务排摸情况和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9月)
针对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内容,对照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各项市容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打造市容环境工作亮点。
(三)拾遗补缺阶段(10月)
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根据精细化管理标准,进一步美化提升。强化巡查检查,开展拾遗补缺。
(四)重点保障阶段(10月1日-7日;11月-12月)
做好日常巡查、维护,全面组织实施运行保障工作,确保“双迎”期间市容环境保持最佳状态。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压实责任。区绿化市容局牵头统筹推进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和责任分工,强化资金保障。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各街道及风景办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条块部门联勤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保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挂图作战、销项管理。任务排摸做到街道全覆盖,尽快锁定任务量,明确整治项目、工作标准和要求,倒排时间节点,任务上墙,挂图作战,销项管理。对涉及条块部门联动的任务项目,要跨前一步,做好衔接,确保重大节点目标如期完成。
(三)完善制度,形成合力。完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类急难问题,督促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完善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重点工作动态和项目进展情况,共同推动进博会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四)加强巡查、紧逼督办。依托“一网统管”,打通信息壁垒,增强及时发现问题、高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开展市容巡查,紧逼督办期间,落实重大事件上报,通过扁平化管理模式,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实现快速处置。
(五)社会参与,营造氛围。积极探索社会参与城市治理新模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市民自觉参与、自主管理的意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激发社会积极性,建立“同心共美”工作机制,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形成,共同建设好、维护好人民城市。加大市容工作宣传力度,推送先进案例,展现黄浦市容保障工作成果。
1.黄浦区主要道路(河道)和景观区域范围
2.2024年黄浦区市容环境薄弱区域(中小道路)计划整治表
附件1
黄浦区主要道路(河道)和景观区域范围
一、主要道路
| 序 号 | 名称 | 范围(地址) |
| 1 | 兴业路 | 黄陂南路 - 南北高架路 |
| 2 | 南昌路 | 襄阳南路 - 重庆南路 |
| 3 | 人民大道 | 黄陂北路 - 西藏中路 |
| 4 | 北京(东、西)路 | 中山东一路 - 万航渡路 |
| 5 | 成都北路 | 苏州河 - 延安中路 |
| 6 | 福州路 | 中山东一路 - 西藏中路 |
| 7 | 复兴(东、中、西)路 | 外马路 - 华山路 |
| 8 | 河南(南、中、北)路 | 天目东路 - 陆家浜路 |
| 9 | 黄陂(南、北)路 | 南京西路 - 自忠路 |
| 10 | 金陵(东、中、西)路 | 中山东一路 - 成都北路 |
| 1 1 | 鲁班路 | 徐家汇路 - 黄浦江边 |
| 1 2 | 陆家浜路 | 制造局路 - 外马路 |
| 1 3 | 茂名南路 | 延安中路 - 淮海中路 |
| 1 4 | 南京(东、西)路 | 中山东一路 - 延安西路 |
| 1 5 | 人民路 | 河南南路 - 新开河路 |
| 1 6 | 瑞金(南、一、二)路 | 中山南一路 - 延安中路 |
| 1 7 | 西藏(南、中、北)路 | 高雄路 - 柳营路 |
| 1 8 | 新开河(南、北)路 | 人民路 - 中山东二路 |
| 1 9 | 徐家汇路 | 陆家浜路 - 肇嘉浜路 |
| 2 0 | 中山东(一、二)路 | 外白渡桥 - 东门路 |
| 2 1 | 中山南路 | 东门路 - 西藏南路 |
| 2 2 | 重庆南路 | 延安中路 - 徐家汇路 |
| 2 3 | 淮海(东、中、西)路 | 人民路 - 虹桥路 |
| 2 4 | 思南路 | 建国中路 - 复兴中路 |
| 2 5 | 武胜路 | 全线 |
| 2 6 | 延安(东、中、西)路 | 中山东一路 - 外环线 |
二、主要河道
| 序 号 | 名称 | 起讫点 | |
| 起 | 讫 | ||
| 1 | 黄浦江 | 三角渡 | 长江口 |
| 2 | 吴淞江~苏州河 | 江苏省界 | 黄浦江 |
三、景观区域
| 序 号 | 名称 | 范围(地址) |
| 1 | 黄浦江沿岸景观区域 | 指闵浦二桥至吴淞口(含浦东滨江、北外滩、世界会客厅、国际客运码头、杨浦滨江、徐汇滨江等)范围内的区域 |
| 2 | 苏州河沿岸景观区域 | 指外白渡桥至外环高速,进深至沿河主要道路范围内的区域。(含最美花园、北外滩绿地、最美城市会客厅、总商会绿地、普陀岸线公园、华政一带十点等) |
| 3 | 世博会园区及周边道路 | 分为浦东区域和浦西区域,浦东区域指由东起白莲泾,西至后滩,南起浦东南路和耀华路,北至黄浦江边围合而成的区域;浦西区域指东起陆家浜路,西至日晖东路,南起黄浦江边,北至中山南路和中山南一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
| 4 | 人民广场地区 | 指东起西藏中路西侧人行道,西至黄陂北路东侧人行道,南起武胜路南侧人行道,北至上海大剧院和人民大道 200 号外墙沿线(包括地下广场和地铁车站)范围内的区域 |
| 5 | 外滩风景区 | 指东起黄浦江防汛墙,西至中山东一路、二路西侧人行道,南起新开河,北至苏州河南岸范围内的区域 |
| 6 | 延中绿地地区 | 指北起大沽路-延安东路,南到金陵路,东起普安路,西至瑞金路范围内的区域 |
| 7 | 豫园地区 | 指南起方浜中路,北至人民路,东起安仁路,西至河南南路范围内的区域 |
| 8 | 新天地地区 | 指南起自忠路,北至太仓路,东起济南路,西至马当路范围内的区域 |
| 9 | 老码头区域 | 指由公义码头街、中山南路、毛家园路、黄浦江围合而成的区域 |
| 10 | 南京路步行街区 | 指东至中山东一路,西至黄河路,北至滇池路 - 天津路 - 贵州路 - 宁波路 - 凤阳路,南至九江路,包括南京路步行街及其周边支马路构成的区域 |
| 1 1 | 日月光地区 | 指东至重庆南路,南至肇嘉浜路、徐家汇路,西至陕西南路,北至建国西路、建国中路范围内的区域 |
| 12 | 田子坊区域 | 指由泰康路 - 瑞金二路 - 建国中路 - 思南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
| 13 | 衡复历史风貌区 | 指由华山路、兴国路、淮海中路、华山路、广元路、天平路、肇嘉浜路、陕西南路、长乐路围合而成的区域 |
附件2
| 2024年黄浦区市容环境薄弱区域(中小道路)计划整治表 | |||||||
| 序号 | 整治道路(区域)名称 | 起止点 | 所属街镇 | 类型 | 是 否市级重点整治 | 重点整治项目 | |
| 薄弱区域 | 中小道路 | ||||||
| 1 | 黄家阙路 | 安澜路-大兴街 | 老西门街道 | √ | 责任区 | ||
| 2 | 徽宁路 | 南车站路-迎勋路 | 半淞园路街道 | √ | 责任区 | ||
| 3 | 东江阴街 | 跨龙路-柳市路 | 小东门街道 | √ | 责任区 | ||
| 4 | 合围区域 | 四牌楼路-复兴东路-县左街-光启路 | 豫园街道 | √ | √ | 责任区 | |
| 5 | 合围区域 | 山西路-宁波路-河南路-天津路 | 外滩街道 | √ | √ | 责任区 | |
| 6 | 天津路 | 山西南路-江西中路 | 外滩街道 | √ | 共享单车乱停放,外卖、快递车辆乱停放 |